7月17日,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将于7月22日安排有关限制内地投资者参与沪深股通交易推出前测试(PRT),以便中华通(即沪深股通)交易所参与者(CCEP)及通过中华通交易所参与者买卖的交易所参与者(TTEP)验证其北向订单附加券商客户编码(BCAN)。
公告表示,为期一年的过渡期即将结束,自2023年7月24日起,CCEP及TTEP应注销其内地投资者客户全部的以“CHN”为证件签发国家/地区的券商客户编码(CHN BCAN)。鉴于7月22日及23日为周末,CCEP及TTEP应于2023年7月21日或之前将所有CHN BCAN从券商客户编码及客户识别信息的配对档案(BCAN-CID Mapping File)中移除。
港交所表示,在这次测试中,所有附加CHN BCAN的北向交易买盘将被拒绝;附加预设值“3 =内地个人投资者”或“4 =内地机构投资者”的北向交易卖盘将被接受。
前文提及的“限制内地投资者参与沪深股通交易”,源自修改后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已于2022年7月25日起施行。目前,一年过渡期即将结束,上述规定即将在7月24日生效。
其中,部分此前条款被修改,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投资者依法享有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入的股票的权益。沪股通和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
根据有关安排,已开通沪股通、深股通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在2023年7月23日前可继续通过沪股通、深股通买卖A股,7月24日后,投资者所持A股只能卖出。
简单来说,“假外资”是指内地投资者借沪深股通返程交易A股的资金。即内地投资者通过在港券商、银行开户,或者直接前往香港开设证券账户,然后通过沪深股通北向交易买入A股。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有部分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及北向交易权限,通过沪深股通交易A股。目前此类交易总体规模不大,交易金额在北向交易中的占比保持在1%左右。投资者数量约有170万名,但大部分无实际交易,近三年有北向交易的内地投资者约有3.9万名。
证监会指出,此类证券活动与沪深股通引入外资的初衷不符,且这些投资者中大多数已开立内地证券账户可直接参与A股交易,两种途径交易有发生跨境违规活动的风险,也给市场造成了北向交易中有不少所谓“假外资”的印象,不利于沪深港通的平稳运行和长远发展。
而早在2018年,北向看穿机制(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就已实施。
港交所方面介绍,北向交易投资者识别码模式规定,提供北向交易服务的交易所参与者须按标准格式,为每名北向交易客户编派一个券商客户编码(BCAN),并向香港交易所提供客户识别信息(CID),香港交易所会将有关信息交予内地交易所。当投资者提交北向交易买卖盘时,必须全部加上适当的券商客户编码。
“券商客户编码“是指包括沪深港通交易所参与者及透过沪深港通交易所参与者进行北向交易的交易所参与者(简称“TTEP”)遵循港交所规定的标准格式,向其每位北向交易客户编派的一个唯一编码。每个券商客户编码都应是唯一的,并能够识别沪深港通交易所参与者或TTEP某一特定客户,且不同于沪深港通交易所参与者或TTEP分配给该客户的现有内部客户账号